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山东滨州绿洲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位于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金冠路与246省道交汇处东南角。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万吨塑料颗粒。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本项目既不在淘汰类也不在限制类、鼓励类范围,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与“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并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的要求。本次公示时间为张贴公告信息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滨州绿洲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金冠路与246省道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18905437768;
联系人:任立岳。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西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0543-3801249;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件:rlzx124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评机构接收公司委托后,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结合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等相关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然后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多名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3、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山东滨州绿洲网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